中評社:兩地科技創新的法律法規,有哪些方面亟待解決?
黃錦輝:深圳的人要來香港做科研研究,現在會碰到一些情況,因為香港地比較貴,租比較貴,有一些工程會外包給深圳做,外包完成後,會將成果拿到香港來實地測試,但現在他們都是通過“自由行”的旅遊證件過關,這其實是不合法的。所以如果真正要推動兩地創新發展,就需要有一些改變,包括改良工作簽證,但工作簽證申請是需要時間的,工程項目人員對時間要求又比較緊迫,所以是不是可以有一些特別的安排。比如兩地車牌可以在廣東省和香港兩邊跑,既然車主在廣東省做生意,允許他有兩地車牌,車可以這樣,那人為什麼不可以。如果一些工程項目人員在香港有項目,那為什麼不給他一個“兩地牌”,“兩地牌”不要跑得太遠,在深圳河套區里都是很好的,但是定這個東西不是深港可以定的,也不是廣東省可以定的,而是需要國家層面去解決。
中評社:按您所言香港創科現在投入大,但是產出還不是占很大比例,您覺得在成果轉化方面還需要做些什麼?
黃錦輝:我們國家領導講過,“國家所需,香港所長。”如果我們把科研生態鏈分為上中下三游,我們在上游做得很好,比方說我們大學科研團隊,是全世界出名的,有很多外地的、內地的學生來這邊做研究。另外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我們現在在改進上市融資,這都是我們所謂的軟實力。我們定位應該是把所謂的上游產業,放在河套區南邊,利用深圳中下游的產業,讓兩邊能夠有所配合。
我們希望通過河套平台,幫到一些初創公司跳出去,利用香港走出國外,包括一些國外投資者來到香港。現在年輕人在深圳投資十萬二十萬沒問題,但是發展空間有限,如果多給他們機會,通過香港打開對外的窗口,這是雙向的發展。所謂的“國家所需,香港所長”,應該是這樣考慮的。
(中評社報道組:蘭忠偉 林艷 郭至君 臧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