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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屆全國政協常委、前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唐英年。(中評社資料圖) |
中評社北京3月18日電(中評社報道組)今年是國家改革開放四十周年,經濟改革正在全速進行。去年10月公布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國家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到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及到2050年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國家深化經濟改革的關鍵是實施好一個總要求、一條主線和打好三大攻堅戰,而香港金融市場發展完善,金融基建安全高效,集合世界各地金融人才及不同金融產品,正好配合國家需要,奠定強國之基。
國家正在努力完善未來經濟政策的頂層設計,按照去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實施好“一個總要求”,把高速增長轉向高質量的發展;集中“一條主線”,做好供給側改革;以及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精准脫貧、污染防治的“三大攻堅戰”,當中重點是防控金融風險,而“去杠杆”更是重要一環。
從“去杠杆”而言,積極穩妥地在國有企業部門“去杠杆”正是整個“去杠杆”工作的重中之重。由2014年至今,國有企業部門杠杆增幅雖有所放緩,但債務總量仍然巨大,約為民營企業部門債務總量的2.5倍以上。同時,國有企業部門的整體資產負債率仍在60%以上,相對民營企業部門高大約10個百分點。
故此,十三屆全國政協常委、前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在今年兩會中建議到,國家應該鼓勵國有企業放下包袱,拓寬思維,積極與境內外金融機構溝通,充分利用內地和香港兩個資本市場平台,探索其他切實可操作的股權或類股權“去杠杆”方案,例如可轉債、H股上市(增發)、次級債、永續債及資產證券化等。政府也應在宏觀審慎的前提下,在行政許可及審批、備案等方面給予相應的便利。現時,A股IPO和增發固然是充實權益資本進而“去杠杆”的主要手段,但準備及審批期較長,“排隊堵車”現象嚴重,且發行窗口也經常因二級市場的波動而受限制。
他表示,“去杠杆”也並非僅局限於權益的增加和長期負債的減少,任何有助於加快流動資金周轉及減少流動資金占用的金融解決方案,都意味減少流動負債,從而給“去杠杆”助力。這一點對流動資金占用量大的商貿類企業尤為重要。政府應鼓勵企業與境內外金融機構探討各類供應鏈融資解決方案,並在涉及應收款、承兌匯票、存貨等流動資產的質押權登記、備案、轉讓等方面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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