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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飛龍語中評:旺角暴動重判維護港法治權威
http://www.CRNTT.com   2018-06-22 00:28:26


 
  中評社:王志民主任在多個場合重申23條立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在23條立法問題上,西環顯得比中環著急,對此您怎麼看?

  田飛龍:“西環治港”的說法在香港由來已久,反對派喜歡誇張渲染,但不夠準確:其一,西環代表中央政府聯絡及監督特區政府依法施政,這種治港權力根源於基本法,並非法外權力;其二,西環對基本法實施中23條立法的聚焦與關切,反映出特區政府在這方面沒有做好工作,甚至需要問責;其三,西環比中環更著急,顯示出西環更加能夠從國家安全、國家利益及國家法治完善的角度站位、思考及行動。

  王志民主任對23條立法的多次重申,是代表中央政府對特區政府的督導行為。從十九大後國家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要求來看,23條立法不僅僅是香港本地的一項立法任務,還事關國家法律體系的完整性。23條立法能否完成還進一步考驗當初訂立基本法該條款進行“立法授權”時的憲制性信任還是否可靠,可持續。如果23條立法久拖不決且實質危害國家安全,國家是具有基本法上的解釋甚至修改之合法權力對23條立法的具體路徑進行變更的。

  當然,目前來看,國家仍然保持一定的政治耐性和正當期待由香港本地完成23條立法。

  中評社:您個人要發表的其它觀點和看法?

  田飛龍:總體上,香港法治經過佔中、本土分離等社運事件的衝擊,權威性根基有所鬆動,但基本權威與核心價值地位並未改變。旺角暴動案判決是合理合法判決,無論是“普通法適用地區”之通常判例,還是維護基本法秩序與香港法治自身權威,都支持這一判決取向。反對派的司法攻擊在一定意義上構成“藐視法庭”,是一種社會性、民間性的“政治審判”,不具有客觀性及法理基礎。

  旺角暴動案是佔中“違法達義”社運理論帶來的一種負面政治後果,戴耀廷對此應負上基本的的道義責任與法律責任。23條立法因此顯得更加緊迫,但於後佔中重建的本地及國家戰略而言,則需要審慎對待及尋機靈活處置。香港法治在本地反港獨及治療佔中後遺症方面仍有法律資源及空間可以挖掘,對“暴力港獨”之外的泛港獨言行仍有通過典型判例確立法治底線與權威性的憲制性責任。我們期待香港法治能夠在新時代與國家治港實現良性互動,共同保障“一國兩制”與基本法全面準確實施,保障香港繼續繁榮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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