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1日電/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今天表示,若世貿組織成員12月11日後堅持“替代國”做法,中方將採取必要措施堅決維權。
根據中國加入世貿組織(WTO)議定書第15條規定,世貿組織成員對華反傾銷“替代國”做法將於12月11日終止,即從此之後,WTO成員在對華反傾銷調查中,不能再採用第三國價格來計算傾銷幅度。然而,美歐日等WTO成員對這一問題表態含糊其辭,企圖繼續使用“替代國”做法。
沈丹陽指出,中方對此表示強烈不滿並堅決反對。議定書第15條義務與所謂“市場經濟國家”無任何關聯,西方輿論中部分人士故意混淆兩個概念,企圖淡化履行義務的做法在國際法上是站不住腳的。
沈丹陽強調,對於12月11日後堅持在對華反傾銷調查中使用“替代國”做法的少數成員,中方將依據世貿組織規則採取必要措施,堅決捍衛自身合法權益。
沈丹陽表示,中方敦促那些至今仍未履行第15條義務的世貿組織成員,如期履行義務,避免因此而影響雙邊經貿關係正常發展。
(來源:經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