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5日電/記者從山西省國土資源廳獲悉,這個省今年將進一步改革礦業權出讓管理秩序,實現“總量可控、區域平衡”,全年計劃公開出讓30宗以上非煤資源礦業權。
非煤資源礦業權出讓是指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向相對人有償授予非煤炭資源礦業權的行為,包括非煤炭資源礦業權新立出讓和擴大礦業權範圍出讓。
2016年,山西省政府出台了《山西省煤炭資源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辦法》,對煤炭資源礦業權配置實行規劃指導下的年度總量控制制度,煤炭資源礦業權出讓年度總量經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公布,且煤炭資源礦業權年度出讓總量可以為零。
山西省國土資源廳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後山西將進一步改革礦業權出讓管理秩序,原則上不出讓空白區資源,放寬申請有效期限,根據市場需求,有序投放礦業權,重點投放煤層氣等14種山西省短缺和優勢礦產礦業權,全面推行招拍掛公開出讓,逐步提升礦產資源配置效率和水平。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