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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主委張小月。(中評社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5月27日電(記者 張嘉文)大陸國台辦26日晚間證實,李明哲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日前被湖南省安全機關逮捕。陸委會對此在26日晚上近11點發出聲明指出,在中國大陸有關部門公布相關事證並提供應有權益保障前,對李明哲指控的任何罪名,台方均無法認同。
據新華社報道,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26日應詢表示,台灣居民李明哲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經檢察機關批准,已於近日被湖南省安全機關依法逮捕。且經審訊,李明哲等人對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供認不諱,司法機關將依法處理。
李明哲為前民進黨黨工。
陸委會對此發出三點聲明:
(一)有關中國大陸新華社於今日晩間報道李明哲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已遭檢察機關批准,於近日被湖南省安全機關依法逮捕事,陸委會表示,中國大陸有關部門完全沒有對外公布相關事證,以含混籠統聊聊數語交待了事,無法令全體台灣人民信服,也無法說服關注此案的國際社會。
(二)陸委會嚴正重申,要求中國大陸有關部門儘速公布本案具體事證、儘速同意家屬進行探視、儘速依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進行通報,並應保障其應有的司法權益。在中國大陸有關部門公布相關事證並提供應有權益保障前,中國大陸對李明哲先生指控的任何罪名,台方均無法認同。
(三)政府仍將協助家屬赴陸探視,並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