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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議員游淑慧揭露蘇嘉全與蘇震清從2016年至2019年去印尼的記錄。(游淑慧提供) |
中評社台北7月20日電/“總統府”秘書長蘇嘉全否認中國國民黨指控其2017年與其侄子、“立委”蘇震清繞過“外交部”,利用公營事業(中油、台糖、台鹽及唐榮)赴印尼私下會晤高層圖個人私利,揚言提告。台北市議員羅智強、國民黨文傳會主委王育敏、台北市議員游淑慧下午發表聯合聲明,要求“外交部”說明有無該電文,若無,即聲明沒有公文;若有,則請出示公文,讓社會公評。
中國國民黨今天上午由文傳會主委王育敏、台北市議員羅智強、游淑慧等召開記者會,公布“外交部”2019年12月31日解密公文,指控英系人馬、“總統府”秘書長蘇嘉全與其侄子、“立委”蘇震清繞過“外交部”,透過人力仲介公司安排,利用公營事業(中油、台糖、台鹽及唐榮)赴印尼私下會晤高層圖個人私利,外交人員憂損及台灣經貿談判,駐印尼代表處電報回報時任“經濟部次長”、現任部長王美花。巧合的是,此事也跟唐榮案一樣被列為“密件”。
羅智強臉書全文如下:
針對蘇嘉全等人聲明嗆告,三點回應如下:
一、請“外交部”說明有無這一份電文,若無,即聲明沒有公文;若有,則請出示公文,讓社會公評。
二、請“外交部”說明有無這一份電文,若無,即聲明沒有公文;若有,則請出示公文,讓社會公評。
三、請“外交部”說明有無這一份電文,若無,即聲明沒有公文;若有,則請出示公文,讓社會公評。
因為很重要,所以說三遍。
至於蘇嘉全嗆告,若“外交部”承認有這份電文,請去告“外交部”,因為“我公營事業已遭中間人控制,企圖將政府部會及駐外館處排除在外以謀取個別私利。”這個指控,是“外交部”駐印尼代表處的指控,不是羅智強、王育敏、游淑慧的指控。
若“外交部”否認有此電文,那歡迎蘇嘉全來告,我們會申請法院傳喚“外交部”駐印尼代表處同仁、駐印代表陳忠、王美花、蘇震清、蘇嘉全等人,當庭對質,確認“外交部”的否認有無說謊。
至於年份問題,要釐清很簡單,還是請“外交部”公布這份電報;若“外交部”否認這份電文,則大家一起到法院對質,透過法庭大辯論,讓社會大眾共探真相。
最後,還是一問,這份“已解密公文”,“外交部”到底要不要公布?外文部不要打模糊仗。請直接亮出公文,不然,請蘇嘉全趕快告,大家法庭見。
最後提醒蘇震清委員,你忘了說明:
有無透過仲介人力公司安排?
有無自行邀約公營企業隨行?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下午又提供兩人從2016年8月至2019年10月至印尼的記錄,在3年內,兩人共去了5次,且有其臉書及新聞報道為證。她質疑兩人為何獨愛印尼?
蘇嘉全與蘇震清去印尼的時間分別是:2016年8月9日、2016年9月8日、2017年8月初、2017年9月初、2019年10月27日。但其中2017年去印尼兩次,僅有“外交電報”揭露,是“人力仲介公司”安排。
蘇嘉全已透過“總統府”發布新聞稿否認2017年去過印尼,並將對羅智強、游淑慧等人提告。
“外交部”也發布新聞表示,蘇嘉全在2016年9月以私人身分低調訪問印尼。蘇前院長辦公室當時向駐印尼代表處表示,無須接送機或參與相關活動及提供協助。蘇嘉全及“立委”蘇震清在2017年並未有赴訪印尼的紀錄,相關報道與事實不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