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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追查中廣土地 綠委要求黨產會徹查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2-05 14:49:34


綠委劉世芳解釋“行政院”公文。(中評社 戴祺修攝)
  中評社台北12月5日電(記者 戴祺修)民進黨籍“立法委員”劉世芳、邱志偉、蔡易餘及鍾佳濱等人5日上午召開國產黨產私產變變變、中廣土地追追追記者會,秀出“行政院”公文新事證,指出中廣在嘉義縣民雄鄉土地是政府墊撥經費,中廣代替“交通部”向農民徵土地,因此應屬國有,現場綠委一致要求“交通部”與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要將該土地追繳回國庫。

  針對國民黨旗下中國廣播公司過去在嘉義縣民雄鄉、彰化縣芬園鄉等的五筆土地去與“交通部”訴訟,其中嘉義縣民雄鄉土地“交通部”敗訴,因此被認定為是中廣財產,劉世芳等今日拿出民國四十一年“行政院”公文指出,公文內以國庫墊撥為用詞,代表該土地是政府補助,而非中廣財產。

  劉世芳說,過去政府已配合中廣反共抗俄宣傳,因此撥補新台幣兩百二十三萬五千元,其中嘉義縣民雄鄉土地“最高法院”認定是“交通部”補助中廣,因此在訴訟中判定“交通部”敗訴,但今日提出新例證“行政院”公文,文中用國庫墊撥為用詞,該詞有墊支、借支等函意,因此該土地應屬國庫所有。

  邱志偉說,用國家經費購買的土地是屬國有,早年中廣的經費都是政府出支,“最高法院”認定“交通部”敗訴是認定“交通部”補助中廣,但公文中完全沒有補助二字,都是用墊撥,因此應該按照公文“交通部”與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應該再循管道追查該筆土地,把國產從個別政黨中討回。

  蔡易餘指出,“交通部”與中廣五筆土地訴訟中,就以嘉義縣民雄鄉這筆土地訴訟流程特別快速,其餘四件不然就是“交通部”勝訴,不然就是國民黨不在上訴,同樣情形的土地訴訟,卻會有不同結果,現在有新事證,希望政府盡快追討。

  鍾佳濱表示,中國廣播公司不是中國的廣播公司而是中國國民黨的廣播公司,也就是一個人民團體,人民團體是不可以向農民徵收土地,公文中提起中廣徵購土地,但徵購只有政府才能進行,顯示在黨國不分的年代,中廣只是代替“交通部”執行,因此該筆土地應該是屬於國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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