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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友詩答中評:激活香港現行法律保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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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9 00: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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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前香港特區政府中央政策組高級研究主任凌友詩。(中評社 張心怡攝) |
“在普通法的體系里,行使的是判例法,所以只有法例是沒有用的,千辛萬苦耗費巨大政治能量立法,如果不承認這個法條可以有效保護國家,我們把它立起來也是沒有用的。”凌友詩對中評社記者說,所以一定要有所判定,判決本身就是立法,就是對法律的認可,要以用法來完成立法,而不是通過簡單立法條的方式。
凌友詩談到,如果採取第二種立法方式,整個思維就會不一樣,不一定需要等待整個社會有非常良好的氣氛以及得到一定認可,而是在需要保護國家的時候,就可以將法用起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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