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屆粵港澳大灣區青年發展法律論壇日前在深圳舉行(中評社 張心怡攝) |
李曉兵表示,隨著內地(大陸)經濟社會的發展和法治化治理水平的提高,“一國兩制”的實踐在台港澳問題上重新走向整體協調和同等對待。從這個意義上來看,《辦法》的出台既具有實踐的操作性和便利性,也具有豐富和發展“一國兩制”的理論實踐意義。《辦法》的具體內容是一套兼顧戰略想象力和具體執行力的制度設計,也意味著“一國兩制”實踐正在實現從區分到融合的換代升級。
“過去幾年,我們針對港澳和特區治理提出了一個新的判斷,即憲法與《基本法》共同構成港澳特區共同的憲制基礎,即從宏觀的憲制層次確立了憲法性質的法源。”李曉兵說,但是僅僅停留在這個層次是不夠的,內地和港澳特區同胞還應該有共同有交集的經歷、共同的感受和體驗。《辦法》的出台著眼於具體、現實的圍觀層次對港澳特區做出了細致的制度安排。
李曉兵談到,隨著港澳的回歸和港澳特區的成立,在港澳治理問題上國家是有抓手的,一些政策可以通過各種方式落地。儘管港澳特區在過去二十年“一國兩制”實踐中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和挑戰,但都可以通過一定的抓手來進行化解。他亦提出,大陸對台則是面臨著缺少抓手的現實,大陸對台工作從最初寄希望於台灣島內上層政治人物,到後來提出要寄希望於台灣島內的人民,隨著島內政治力量的分化和政治轉型、各種“去中國化”操作的展開,大陸方面逐漸意識到必須要確立“以我為主”的對台工作新思路。因此,去年的十九大提出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尊重台灣現有的社會制度和台灣同胞生活方式,願意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的機遇。2月28日,出台在兩岸引發了高度關注的“三十一條”惠台措施,這一重大舉措在兩岸關係發展進程中產生了積極影響,達到了突破和化解兩岸關係僵局的政治效果,並形成了“不統而統”的有利態勢。這是在台灣島內缺少抓手的情況下,大陸把握兩岸關係發展主導權和話語權的創造性實踐。
李曉兵舉例說,大陸各個省市在對台和對港澳問題上也有一些探索和嘗試,江蘇省在2012年制定了《江蘇省保護和促進台灣同胞投資條例》,在2014年出台了《江蘇省保護和促進港澳同胞投資條例》(其實,在2016年還出台了《江蘇省保護和促進僑胞投資條例》),這些法律文件內容相近,規定具體而且富有操作性,這實際上為台港澳政策一體化進行了探索,並提供了一些嘗試性的方案。
“從8月初取消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就業許可,到9月1日生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實際上都表明我們在港澳台問題上‘整體設計、一體對待’的新實踐。”李曉兵表示,去年是香港回歸祖國20周年,也是兩岸交流30周年,今年又是內地(大陸)改革開放40周年,明年澳門特區也將迎來成立20周年的歷史時刻,隨著中國整體國力的提升和世界政治經濟秩序重塑進程的不斷深化,“一國兩制”的實踐也需要不斷拓展和走向縱深。從此意義上講,《辦法》的出台和實施,亦標誌著上個世紀末為了實現國家統一目標而展開的“一國兩制”實踐,又翻開一頁新的歷史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