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6日電/網評:香港絕不能成為國家安全的風險口
來源:中國網 作者:魏南枝(中國社會科學院美國研究所副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台港澳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員)
民惟邦本,本固邦寧。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基石、是國家生存發展的基本前提、也是國家的核心利益,維護國家安全是包括香港人民在內的全國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因此,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作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的說明過程中,表示對香港反中亂港行為“必須採取有力措施依法予以防範、制止和懲治”。
消息一出,白宮表示美國將會對此強烈反對,參議院多數黨領袖威脅將重新審視中美關係,也有“港獨”分子對此公然與外國勢力串聯、籌款鼓動亂港分子繼續“抗爭”。這些亂港分子的言行正好屬於此次針對香港的人大立法所要重點嚴懲的四類行為: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和外部勢力干預內政。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自2019年6月以來的反中亂港勢力與境外勢力勾連合流,公然破壞國家統一,連續在港組織實施暴力事件、嚴重衝擊香港的法治基石,特區政府的管治和立法會運作都被陷入癱瘓……提出“一國兩制”的初心在於實現和維護國家統一,如果以維護香港高度自治為名、任由分離勢力和亂港行為肆虐,這既是對“一國兩制”原則底線的嚴重挑戰,也是對“一國兩制”初心的違背。
國家安全屬於中央事權。基本法明確規定了香港特別行政區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和立法義務,但香港在保障國家安全法律層面存在漏洞已久。香港反對派以為一味反對阻止23條立法、中央就對此束手無策,甚至一些人將23條立法嚴重污名化、妖魔化。他們都選擇性遺忘了,維護國家安全哪有雙重標準?一年多來,香港深陷十分嚴峻的國家安全風險,港情國情世情都處於激烈變化之中,事關國家安全的內外部挑戰也不斷變化,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改變國家安全領域長期“不設防”狀況,這是中央勇於擔當、堅決維護國家安全的必然舉措,也是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確保香港“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的必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