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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討會對談環節(圖片來自研討會直播截圖) |
中評社香港6月9日電(記者 張心怡)全國人大5月28日通過《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在香港特區政府昨日下午舉辦的基本法頒布三十周年網上研討會上,與會嘉賓們共同探討了《決定》對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保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和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重要性。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研討會致辭中談到,國家安全屬於中央事權,對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來說,國家安全立法都屬於國家立法權力。鑒於香港面臨的國家安全局勢日趨嚴峻,而特區行政立法機關在過去23年,以至未來一段時間內都難以自行完成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工作,中央對此危害國家安全的局面不能視而不見。在此關鍵時刻,全國人大作為國家最高的權力機關,行使其憲法權力,授權人大常委會制定有關法律,然後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公布實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是合情合理,亦應得到廣大市民支持。
林鄭月娥還強調,有關立法是懲治極少數人所進行的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和活動,從而保護絕大多數奉公守法的市民,使香港在飽受一年暴力破壞後可以回復為安全、穩定的城市。國家安全立法後,香港可以在疫情後重新出發,鞏固和提升本地及海外投資者在香港營商的信心。特區政府會全力以赴配合中央進行有關立法工作。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張曉明在主題演講中指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是香港回歸以來中央處理香港事務最重大的舉措之一,是“一國兩制”實踐過程中具有歷史意義的一件大事,也是基本法實施的一個里程碑。這次中央採取果斷措施,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顯示的是一種撥亂反正的決心和意志,採取的是既治標又治本的辦法,目的既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也是為了幫香港早日走出亂局和困局,重返正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