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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眾公務員在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見證下,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和對特區政府負責(圖片來自特區政府新聞處) |
五、公務員宣誓 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
香港特區公務員事務局於今年10月發出通告,要求所有在今年7月1日或之後加入特區政府的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作為聘用條件的一部分;亦將安排所有現職公務員限時內一次過簽署聲明。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公務員簽署聲明後,若言行違反誓言或違法違規,嚴重者更可能涉及違反香港國安法,需即時終止職務。12月18日,常任秘書長及部門首長的宣誓儀式舉行;12月16日,香港副局長和政治助理的宣誓儀式舉行。一眾公務員在行政長官的見證下,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向社會真切體現他們對《基本法》和香港特區的忠誠和承擔。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出,宣誓和簽署申明可以進一步鞏固公務員隊伍須恪守的核心價值,確保香港特區政府的有效管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