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10日電(記者 郭至君)在今年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黃綺、王眾一等人就落實中國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提出了具體提案,內容如下:
2021年4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於印發中國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2021-2030年的通知》,這是繼2007年12月發布《中國反對拐賣婦女兒童行動計劃(2008-2012)》以及2013年3月頒發《國家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2013-2020)》之後的第三次反拐行動計劃。回顧起來,2007年公安部正式成立打擊拐賣犯罪辦公室,中國開始設立專門的打拐負責機構。2008年成立了26個部委參加的國務院反拐部際聯席會議,2009年4月9日,公安部開展全國打擊拐賣兒童婦女專項行動,配合專項行動,全國婦聯、中央綜治辦、共青團中央、公安部、民政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等跨部門合作聯合開展“2009兒童安全成長行動”。 2009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加入《巴勒莫議定書》即聯合國“關於預防、禁止和懲治販運人口特別是婦女和兒童行為議定書”。2011年,公安部統一部署組織跨省聯合全國性大規模打拐行動。自2009年開展打拐專項行動,截至2011年底,全國共破獲拐賣婦女案件16137起,拐賣兒童案件11777起,共打掉7025個犯罪團夥,刑事拘留49007人;解救被拐兒童18518人,婦女34813人。
本輪反拐十年“行動計劃”強調堅持“以人為本、綜合治理、預防為主、打防結合”工作方針,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聯動、社會協同、公民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工作格局,要求完善制度,健全機制,落實責任,整合資源,標本兼治,有效預防和懲治拐賣人口犯罪,切實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維護國家安全,展現我負責任大國形象。”可見,拐賣人口在我國現象的嚴重性已經影響到我國的國際形象,不可不抓,必須抓鐵有痕,爭取徹底消除。
問題:儘管國家在反拐上長期不懈努力,但由於地區經濟發展的長期不平衡,男尊女卑觀念的根深蒂固,以及類似礦區等地勞動力嚴重缺乏,導致拐賣人口現象一直不能根除。被拐賣的大多是兒童和婦女。被拐的兒童不少被迫淪在街頭乞討,被拐賣的婦女,主要被賣到貧窮鄉村,被迫傳宗接代,淪為生育機器。並且,拐賣婦女往往又伴隨綁架、強姦、非法拘禁等罪行。這些被拐的兒童與婦女被摧殘被奴役,身世凄慘。又因為貧窮鄉村中默認了這些陳規惡習,被拐婦女難以逃脫整個村子的監視和控制,即使有機會被政府解救的,也會因為聚眾威脅和暴力干擾,導致解救困難重重,地方基層組織對此也產生畏難情緒,漸漸地也就沒人去管了。更可怕的是,還有相當數量的人錯誤認為,沒有拐賣婦女的存在,可能窮鄉僻壤地區的光棍討不到老婆,就不能傳宗接代,村子就會滅亡了。此外,這些年由於拐賣勞工的出現,特別是跨國販運人口,男性人口被拐現象也開始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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