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高等法院11月28日上午針對北檢指控馬英九洩密、教唆洩密上訴案,首次開庭審理,馬英九將親自出庭辯護揚衛清白。(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1月28日電(記者 倪鴻祥)馬英九涉嫌2013年8月31日任內聽取當時的“檢察總長”黃世銘報告前“立法院”院長王金平替民進黨“立委”柯建銘關說後洩密,並教唆洩密,北檢依洩密等罪起訴,一審判決無罪,北檢不服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上午將首次開庭,馬英九將親自出庭為辯護,捍衛清白。
馬英九2016年5月20日卸任後官司纏身,包括柯建銘向法院提自訴控告馬教唆洩密罪、加重誹謗等罪,但一、二審都獲判無罪,並於10月11日定讞。馬英九遭北檢指控洩密、教唆洩密的部分,今天進入二審程序。
另外,馬英九被質疑涉及國民黨處分黨產有關中影、中視、中廣的“三中案”,11月29日上午將以被告身份遭北檢傳喚出庭應訊。
綠營還質疑馬英九涉及圖利遠雄大巨蛋案、2001年擔任台北市長時的納莉颱風災瀆職案、領養流浪狗馬小九等特別費案,以及2015年11月9日“馬習會”涉及洩密等罪,就連近月來爆發承造海軍獵雷艦的慶富公司聯貸弊案,馬英九都被綠營質疑涉有不法。但目前為止,這些案子若非已獲不起訴處分、就是尚未查到明確涉案事證。
台高院上午開庭審理北檢提出的馬英九洩密、教唆洩密上訴案,依北檢起訴理由,指馬英九在2013年8月31日晚間聽取黃世銘報告特偵組查辦王金平替柯建銘司法關說案情後,將偵查中的案件洩漏給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已觸犯洩密罪,馬還涉嫌教唆黃世銘於9月4日向江宜樺洩密。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馬英九向江宜樺、羅智強兩人轉述的不只關說案,還有“特偵組將開記者會”、“檢察總長”沒有提到是否結案”等事項,認定馬是就行政與立法之間的院際事項,行使“總統”專屬權限爭議處理權,可以阻卻違法,因此判馬無罪。北檢不服一審判決結果,因此提起上訴。
過去台高院受理一般上訴案件,都是先由受命法官一人負責進行準備程序庭,先釐定審理案情範圍,直到進入實質審理程序,才會由審判長、受命法官及陪席法官3人召開合議庭正式審案,但台高院考量到馬英九份特殊,因此首次開庭即直接進行合議庭審理,沒有區分準備程序庭或審理庭。
審理此案的合議庭審判長為江振義、受命法官為許文章,陪席法官是潘翠雪,在“總統級法庭”的專一法庭首度開庭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