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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黨今天召開記者會,說明發言人王炳忠等四人昨被指控違反“國安法”遭搜索、偵訊等過程。(中評社 張嘉文攝) |
當新黨四位青年被以“國安法”“拘提”的畫面傳遍網路與電視媒體時,讓我們想起1950年代一位客家籍的政治受難人曾這樣描述過被捕時的情況:“早上天還沒亮,就有人來敲我的門,來了三個我沒見過的人,一進來就把我抓起來,拉上吉普車,一人開車,兩個人各抓一邊,把我眼睛矇起來,車子雖然轉來轉去,其實是把我送到“總統府”後面的警備總部。我就在那邊被關起來。”
另一位本省籍、被捕時還是台大學生的老前輩也曾回憶被審訊的情況:“大學剛開學沒多久,我上課沒幾次,有一天上課時,我就被捕了。我第一次被審訊的地方是在情報處。審問的人一直逼問我,參加以後是跟誰接觸。在審問過程中,我一直堅持自己沒有參加共產黨,參加的是‘國際問題研究會’,是研究性質的讀書會。”
歷史何其相似,歷史也何其諷刺。剛剛才立法通過的所謂“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才信誓旦旦要“清除威權象徵”、“平復司法不法”,口號還言猶在耳,但最大的威權象徵、最容易製造司法不法的“國安法”,卻被當作“轉型正義”的護身符借屍還魂。
我們要正告台灣當局,停止以“反共“國安”之名行白色恐怖政治的復辟。當被壓迫者穿起壓迫者的朝衣,人民只能起身反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