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需要指出的是,制發台灣居民居住證,也是當前便利台胞、推進落實“同等待遇”的一個適宜舉措。從技術層面看,隨著近年來電子和網絡技術的迅猛發展,大陸各地各領域依托相關技術開發的自助服務項目越來越多,但都要憑借智能芯片的身份證完成自助服務。而台胞證不同於身份證的技術標準,無法同身份證一樣被所有的社會公共服務系統終端識別,因此,需要制發類似身份證的居住證。從法規層面看,制發台灣居民居住證,既符合大陸的有關法規的規定,也不與台灣方面有關規定相衝突。從滿足常住台胞的需求看,制發台灣居民居住證,不需要台胞放棄台灣戶籍加入大陸戶籍,因此,常住台胞一方面可以憑借居住證享受在大陸工作、學習、生活的便利性以及相關同等待遇政策措施,另一方面仍然可以憑借台灣戶籍與身份證享受作為台灣居民的便利與福利。
(本文作者:唐永紅,系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現任廈門大學台灣研究中心副主任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協同創新中心經濟平台執行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