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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黨團29日上午舉行“反綠色網路新威權,NCC別插手網路傳播!”記者會。(中評社 鄭羿菲攝) |
高虹安指出,全世界其他國家也有類似法規,包含美國、澳洲、德國、歐盟等,這些法規的立法精神是怎麼針對特定網路言論可能對使用者造成傷害,如色情、低俗、恐怖主義、種族歧視等,這類的言論確實是全球其他國家另立法規做箝制,但卻是以保護使用者的隱私、未成年者心智發展安全為主。
高虹安說,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就特別提到禁止政府直接審查網路,對內容管制放在私人或自願的級別上,而不是政府透過網路平台業者就能管理到言論;歐盟以一般資料保護規範規範對網路平台加強管制,但重點是如何合理使用使用者的個資,包含網路足跡、瀏覽紀錄等都用嚴格保護,讓個資受到社群平台完善規範。
高虹安抨擊,蔡政府一直說參考德國電子媒體法,但其實在2016年德國聯邦議會就免除網路服務業者對於提供平台資訊的相關責任,今天我們要抄別人的修法也可以,麻煩必須搞清楚脈絡,而不是單抄一條覺得有利的,但其他部分並沒有完整歸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