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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佩琪發文反擊 要凌遲我們到甚麼時候?
http://www.CRNTT.com   2025-01-03 21:19:16


陳佩琪PO文將出境一事來龍去脈解釋清楚,並表達不想再沈默。(照片:陳佩琪臉書)
 
  那晚我也在北檢被問到10點多,離去前檢察官問我是否今晚飛美國,我說是,來回機票是今年6月24日就訂了(已經傳訂來回機票的憑證給幕僚和律師),檢察官當時還說“妳可以去”,但不只時間來不及,先生也未脫困,我如何有心情離開?

  八月底的私人旅遊行程,全程自己規劃,還記得出發前幾天有和先生提了一下,先生一定覺得我整天被媒體包圍也很辛苦,找女兒解相思之苦,順便散散心也好,所以才說他有安排。

  去年九到十二月底,先生被押,我一直遵守偵查不公開,隱忍不澄清,希望檢調盡速查明,十一月先生也沒抗告,他說不抗告,讓人用力查,現在證據都收集完畢,也起訴了、交保兩次了,怎麼到第三次,我原訂出國的行程卻變成他逃亡、要繼續被羈押的理由?那請問當時檢察官為何還說“妳可以去”?我當時要是出境,一定被說我是潛逃?

  我一向自己獨立生活,自己處理生活瑣事,除100年(2011年)肺腺癌在台大醫院開刀是他幫我安排的之外,結婚35年來,從不見他幫我安排過什麼,但他心疼我被媒體包圍、無法上班,支持我暫時避開周遭紛擾,沒想到竟變成他被羈押的理由,還要用這種莫須有的指控、凌遲我們到甚麼時候?

  先生不在身旁,我也知道新聞焦點轉到我頭上,今天去北所送東西給他,除車號早就被摸透外,下車後數十支攝影機一擁而上,寸步難行,走道上的盆栽也被擠倒,這場景以前是先生自己獨力應付,現在是我一人要自己面對,請問這樣的我們,是有可能逃到哪裡?

  裁定的理由還有說先生跟生活和工作上的證人見面,有串證疑慮,這我實在搞不懂,犯罪證據已經讓你收集四個月了,既然證據明顯充分,起訴書也洋洋灑灑寫了幾大本,也求刑28年了,何以還怕犯人勾串滅證?

  偵查時要遵守偵查不公開,甚麼都不能講,起訴了,我們一樣飽受不實資訊攻擊,難道司法可以不講證據,暗箭不斷,毫無人權、錯誤內容都不能澄清、只能挨打?夠了,我不想再保持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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