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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民不滿處罰過重 官方:法規是前政府就訂
http://www.CRNTT.com   2018-11-06 11:56:09


台“農委會”漁業署遠洋漁業組組長林頂榮接受媒體訪問。(中評社 楊騰凱攝)
  中評社台北11月6日電(記者 楊騰凱)來自高雄、屏東漁民,因不滿政府法規對遠洋漁業管理過嚴,6日中午將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前抗議,“農委會”上午派出漁業署遠洋漁業組組長林頂榮回應指出,遠洋漁業條例是2015年順應國際大環境訂出來的,從前政府到現任政府一棒接一棒制訂,僅有少數還不是那麼熟悉法規。

  林頂榮表示,在漁權方面,過去台灣和日本經過17次談判,好不容易訂定了漁業協定,但在協定以外的八重山以南海域,甚至是沖之鳥等,政府還是會持續護漁,保障漁民在相關海域作業的安全。

  針對漁民不滿政府把他們的抗議貼上政治操作標籤,有這樣子的狀況嗎?對此,林頂榮,連說了兩聲“沒有”後,再強調,沒有所謂政治操作的問題。

  林頂榮當時對採訪媒體表示,針對漁民大老遠北上,一路辛苦漁業署感同身受,對於陳情抗議也感到遺憾,台灣漁業現在正在轉捩點,從過去被國際上詬病,到今天有初步成果可以展現,漁民想吐露心聲,政府當然能夠感同身受。

  林頂榮指出,針對他們所提的訴求,很重要的一點是遠洋漁業條例罰則過重,但遠洋漁業條例也是2015年順應國際大環境下定訂出來的,從前政府到現任政府一棒接一棒制訂的規定,漁民在適應上當然也有挑戰,但過去1年以來,大部分漁民都做得很好,僅有少數還不是那麼熟悉法規。

  林頂榮表示,現在處罰都是按照條例的最低罰則來處罰,沒有過重問題,過去台灣對遠洋漁業只罰3萬元,這樣的程度嚇阻力不夠,所以才提高罰款,現在是50萬元起跳,但處罰不是政府的目的,主要是希望能夠產生嚇阻力,避免漁民違規。

  林頂榮指出,去年大概有100多件被開罰,累積罰金有1億元以上,大部分漁民是誤入到他國經濟水域違規捕魚,或是漁獲匿報,匿報對公海資源評估有很嚴重的影響,對於國際共同保育資源產生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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