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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重刊公投意見書多浪費931萬
http://www.CRNTT.com   2018-11-21 15:17:50


陳朝建。(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11月21日電/“中選會”20日公告撤銷11月2日重公告的公投第9至第15案意見書,將於報紙、“中選會”網站刊登這7案於10月24日公布的意見書。“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今天在“立法院”接受中國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質詢時坦承,所需經費約新台幣931萬元,“會用預備金、第二預備金來支應”。

  “中選會”原在10月24日發布10案公投提案理由書及政府機關意見書,其中7案後因政府機關有修改意見,“中選會”於11月2日重新公告。引發下一代幸福聯盟、國民黨“立委”質疑違反公投法,並未在投票日28天前公告。幸福盟日前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獲准,“中選會”不服提起抗告。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中選會”抗告,全案確定。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審計部”針對“中選會”“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與“法政業務工作”等業務近3相關經費編列與執行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也邀請“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列席備詢。

  曾銘宗表示,現在“中選會”要登報補正,但現在很多人沒有看報紙,是否會衍生公投是否有效力的問題,“中選會”是獨立機關,依法行政是最基本的要求,“中選會”卻違反公投法,要求“中選會主委”陳英鈐、副主委陳朝建要負政治責任下台,並詢問登報補正的費用多少錢。

  陳朝建說,“約莫是931萬元,會用預備金、二備(第二預備金)來支應”。

  曾銘宗表示,要求“審計部”要依照審計法規定,這900多萬元要讓“中選會”首長、副首長及相關人員負起財務責任,因為違法公告在先。

  審計長林慶隆說,“中選會”經費報銷後,等到核銷時,會看“中選會”用什麼科目列出,“審計部”在審核時會依照審計法,違反預算有關法令規定,要剔除”。

  財政委員會也通過“立委”曾銘宗的提案,“鑑於“中選會”違法重行公告公投案第9案至第15案,經高等行政法院於2018年11月7日裁定違法,“中選會”在21日刊登公告予以補正,要求“審計部”依審計法規定,查核刊登公告等相關費用之適法性,並查明“中選會”首長等相關人員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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