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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中央黨部。(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8月18日電/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上午審結中央投資公司及欣裕台公司黨產案,2公司遭“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禁止處分共約156億元資產,2公司和國民黨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合議庭判決國民黨與2家公司敗訴。國民黨委任律師張少騰聽判後表示,將研究提起上訴。
2016年11月2日黨產會作成處分,認定國民黨持有資產合計約新台幣156億元的中投、欣裕台股權,是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的財產;同年11月29日更進一步處分,命國民黨須在30天內,將兩公司股權移轉為公有。
黨產會認為,中投1971年成立以來,即為國民黨百分之百持有的公司組織,負責人張心洽等自然人或光華投資等股東實際上皆為借名登記,中投全部股權所有人為國民黨,欣裕台的唯一股東也是國民黨,認定中投、欣裕台為國民黨附隨組織。
中投與欣裕台回應,黨產條例嚴重侵害“憲法”保障的人民財產權,並違反法律明確性、法安定性、比例原則、權力分立及不當聯結禁止等“憲法”基本原則,委請律師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原處分。國民黨也否認參與經營2家公司。北高行認為黨產條例有違憲之虞,裁定停審並聲請“釋憲”。大法官做出793號解釋,認定黨產條例“合憲”,北高行遂於今天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