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碧玲稱,對於此案,“海巡署”已經說明有一路監控,但大家還是很納悶,為何一路監控,仍是等到有人報案才去抓捕,因為中間有一個誤判。這艘船9日被台灣雷達發現,距離大約6海里,因為對方是9公尺的小艇,一般雷達是3海里可以偵測到這類小船,9海里內可以偵測的15噸左右的船,所以這艘小艇被偵查到,可見雷達系統沒有失靈,系統沒有失靈,是人出了問題。
管碧玲表示,人出的問題在於,我們在10時左右交班,但接班的雷達操作手,誤判為是一艘要返港的台灣漁船,因為一般來說要偷渡的話,應該會衝向岸邊,而不是往港口走,這艘船在6海里被鎖定時就是往漁港方向航行,雷達操作手就當作一般返港漁船,等到八裡守望哨辨別不是台灣漁船時,台灣人員有失職,因為八裡守望哨通報這可能不是我們漁船時,沒有趕緊通知抓捕,這中間有30分鐘的落差。
管碧玲稱,這件案子可以看出來,雷達、守望哨的系統都沒問題,是人出問題,負責幹部第一時間自請處分,她也下令處分,必須有所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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