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3月17日,江啟臣在與洪秀柱互動時表示,“中華民國”的固有疆域明訂在“中華民國憲法”之中,只要沒有“修憲”,自然應該遵守“憲法”。之前,他也表達過依照“中華民國憲法”處理兩岸關係之類的觀點。那麼,如果國民黨不直接接受“九二共識”,而是單純強調按照“中華民國憲法”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處理兩岸事務,這樣的論述是否可以替代“九二共識”?
王英津:不可以。單單依靠這兩個文件而沒有其他論述來配套,不足以支撐國共雙方在一中軌道上互動合作。這是因為:國民黨依照這兩個文件來處理兩岸事務有兩種可能的發展方向:一是向一中方向發展,二是向“台獨”方向發展。前者譬如,馬英九當局在“中華民國憲法”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基礎上堅持了一中路線;後者譬如,李登輝當局在兩個文件的基礎上邁向了“獨台”路線,最終走向了“兩國論”。正因如此,當國民黨聲稱依照這兩個現行文件來處理兩岸事務時,大陸通常會持保留態度,並作後續跟蹤觀察。當然,這並不意味著大陸一概反對國民黨依照這兩個文件來處理兩岸事務。
無獨有偶,蔡英文在2016年“5﹒20就職”時也曾表達過要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處理兩岸事務。針對蔡英文當局的說辭,當時大陸官方將其界定為“未完成的答卷”,所謂的“未完成”,意思就是這個論述不夠充分、不夠明確,有待蔡英文當局進一步將兩岸政治關係定位說清楚。事實表明,只依照這兩個文件處理兩岸事務,不僅不能阻止、反而被蔡英文歪曲利用來從事各種形式的“台獨”。所以,當下國民黨僅僅說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處理兩岸事務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進一步將兩岸政治關係定位說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