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的範圍包括四類行為:分裂國家、顛覆中央政府、外國干預和恐怖主義行為,但不少香港市民對此不了解而產生憂慮和誤解,擔心會影響到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
曹其東認為,香港國安法的版本會和澳門的版本非常接近。可以這麼說,現在香港廣大的群眾對於即將推動的國安立法並不是很了解,甚至對於基本法23條,他們的認知也很模糊。說“國安法限制個人自由”完全是無稽之談。這種說法其實跟香港社會現在的怪現象有關——一些正確的、正能量的消息在香港很難傳播,相反,一些不正確的、“恐嚇”香港市民的不實消息在過去十幾年之間慢慢積累下來,形成了一種憂慮。很多市民在1997年香港回歸的時候是非常擁護的,如今之所以會變成這種情況,就是因為他們聽不到、也不了解中央的很多政策。因此,關於國安立法,我們應該告訴香港市民,國安法旨在為他們提供一個安居樂業的社會環境,讓他們能夠在一個正常、有序的社會環境中工作和學習。香港該做的事情還有很多,希望通過這次國安立法之後,香港可以把該補的課補上、一步步地重回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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