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觀察人士表示,訂立港區國安法最大的一個挑戰在於執行。對此,施榮懷說,港區國安法的執行也包括將來的審判。審判是應該根據法的規定來進行,但法官到底是不是像過去一樣以法律為唯一、根據法律的精神依據條款來判決,這是很重要的。在過去香港的暴亂事件中,香港有很多普通市民都覺得對有些暴亂分子的判決很輕。現在整個國家都在講依法治國,香港也應該依法治港。因此,港區國安法未來的執行,很大的一個挑戰就是,有人觸犯法律之後,所受到的刑罰在判決時是否對稱。
涉港草案第四條提到“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職責”,施榮懷對此表示,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在香港的設置是必要的。既然涉及到國家安全,就需要有這樣的部門,類似的機關在任何社會都是存在的,這樣的機關的存在可以有助於對國家、社會進行有效的治理。
此外,草案的第五條還提到“特區要開展國家安全推廣教育”。施榮懷認為,國家安全推廣教育其實可以放在整個香港國民教育中一起考慮。當前,香港之所以出現這些問題,與年輕人的教育有分不開的關係。一些人之所以“不愛國、不愛港”、香港之所以會有“分離主義抬頭”都是源於缺乏國民意識、國家意識,即,人心沒有回歸。歸根結底,還是教育出了問題。因此,開展國家安全推廣教育應該通盤跟國民教育放在一起籌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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