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筆者還注意到,在新一期的人權行動計劃中,涉及國際合作領域的標題發生了變化,用“參與全球人權治理”的提法替代了上一期計劃中“人權條約履行和國際交流合作”的提法,這可謂是本期人權行動計劃的又一亮點。
在筆者看來,這個提法上的改變背後大有深意。在百年變局和世界疫情交織叠加的情況下,全球人權狀況面臨嚴峻挑戰,人權赤字持續擴大。疫情衝擊了全球的人權事業,特別是健康權和發展權受到嚴重的損害。在這個背景之下,維護多邊主義、完善全球人權治理的呼聲愈加高漲,發展中國家期待中國發揮引領作用,中國的人權理念也在不斷為國際社會所接受。
綜上,筆者認為,《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21-2025年)》呈現出的上述兩大亮點有著鮮明的時代性和國際性。
所謂“時代性”主要表現在,今年是中國共產黨建黨百年,是中國全面進入小康社會元年。隨著國家綜合實力越來越強,對環境保護的重視、對全球人權治理的參與是中國作為世界大國的必行之事,也是中國應該肩負起的責任和擔當。這是新的歷史起點上,中國為自己提出的新任務、新要求。
所謂“國際性”主要表現在,對環境保護的重視和對全球人權治理的參與都體現了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理念。對環境保護的重視,不僅是回應新時代中國人民對美好生活的訴求,更是對全人類負責的表現。而參與全球人權治理,則是在當下世界面臨人權赤字的背景下,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筆者認為,作為未來五年中國人權事業發展的白皮書,《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21-2025年)》不僅為中國人權事業指明了方向,更劃出了重點,值得社會各界有識之士多加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