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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部長李國英 |
中評社北京3月8日電(中評社報道組)水利部部長李國英8日在部長通道上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目前,這項制度的建設和實施至少取得了三個方面的顯著成效:一是責任體系全面建立;二是工作機制不斷完善;三是河湖面貌持續改善。
記者:黨中央高度重視河湖長制,建立健全和強化河湖長制也分別寫入了黨的十九屆五中、六中全會文件。請問,目前這項富有創新性的治水管水制度實施得怎麼樣?是否實現了預期目標?謝謝。
李國英:河湖長制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一項重大改革舉措,是經黨中央正式批准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這項制度從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旨在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水災害、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問題,滿足人民群眾對綠水青山的熱切期盼。因此,這項制度的建設和實施得到了各級黨委政府、社會各界人民群眾的廣泛擁護和積極響應。目前,這項制度的建設和實施至少取得了三個方面的顯著成效。
一是責任體系全面建立。各地全面建立了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河湖保護治理管理責任體系,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都有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省級總河長。在省市縣鄉四級設立了河湖長30萬名,設立了村級河湖長,包括巡河員、護河員等90萬名。現在可以說,基本上我們每一條河流、每一個湖泊都有人管,都有人護。
二是工作機制不斷完善。國家層面,建立完善了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國務院領導同志擔任召集人,18個成員單位密切配合,加強對全國河湖長制工作的統籌和組織領導。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遼河、太湖7個流域建立省級河湖長聯席會議機制,7大流域管理機構分別與流域內各省、區、市河長辦建立協作機制,以流域為單元,統籌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聯防聯控聯治機制也已形成。省市縣三級都設立了河長辦,建立完善本轄區內部門聯動協調機制,也就是說,在本轄區內凝聚起了河湖保護、治理管理的強大合力。
三是河湖面貌持續改善。各地充分發揮河湖長制制度優勢和積極作用,針對江河湖泊存在的水災害、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等突出問題,因地制宜,對症下藥,精准施策,重拳整治河湖亂象,依法管控水空間,嚴格保護水資源,加快修復水生態,大力治理水污染,河湖面貌發生了歷史性改變,越來越多的河湖恢復生命,越來越多的流域重現生機,越來越多的河湖變成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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