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11日電/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發表富權的文章說,繼“罷韓”團體於前日宣布已經徵集到二十萬份“罷免案”連署書,距於法定“門檻”的二十二萬八千一百三十九人不遠之後,昨日TVBS發佈最新民調,未來若舉辦“高雄市長罷免案”投票,有百分之五十七的高雄市選民將會去投票,百分之三十七沒有投票意願;而不論是否有投票意願,對於“罷免案”的態度,有百分之五十三市民同意罷免,百分之三十二不同意罷免,百分之十不投票或投廢票,百分之六無意見;但光有投票意願的市民部分,就有高達百分之七十九同意罷免,僅百分之十二會投不同意罷免。
如果說,這個民調數據是由偏綠甚至是“黑韓”的民調機構發布,人們還可認為是公信力不強、可信性也不高的話,那麼,由於發布這個民調數據的TVBS是親藍媒體,而且更是“高級韓粉”媒體,在設計問卷題目時,或許會有“偏幫”韓國瑜的意味,但所得到的民調數據卻仍然是對韓國瑜如此的不利,因而其公信力及可信性也就是較高的。這就難怪,有台灣媒體以“韓國瑜難逃此劫”作標題。
其實,“罷韓”的意念並非是在今日始,早在去年四月一日,韓國瑜尚未正式參加國民黨“總統”初選時,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時,民進黨“立委”劉世芳就質詢“中選會”代理主委陳朝建,萬一韓國瑜被國民黨徵召擔任“總統”候選人,同時又被高雄市民提案成功成為可能的被罷免人,是否按照新制《選罷法》,“罷免案”投票日與“總統”、“立委”選舉日為同一天?劉世芳又舉例說,高雄市有二百二十八萬人口,罷免提議門檻為百分之一,亦即約二萬多人就可提議罷免案;罷免成功要四分之一以上(約五十七萬票),而去年高雄市長選舉韓國瑜獲八十九萬票當選,支持陳其邁的則有七十四萬票,間接暗示韓國瑜被罷免的可能性不小。
陳朝建答詢表示,“罷免韓國瑜案”的確符合《選罷法》規定,但他不回答任何假設性問題;任何候選人當選後,若任未滿一年,不能被罷免,但就法律層面而言“超過今年年底”就算就職一年。“內政部長”徐國勇則回應,只要依法合乎規定,要不要同一天投票由“中選會”決定,法律上就是看真的發生時,檢視有沒有符合構成要件,只要符合構成要件,最後如何投票,再由“中選會”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