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22日電/大華網路報今日專欄文章說,前榮總醫師蘇偉碩最近突然成為全台知名人士之一,他之所以如此赫赫有名,不是因為在醫學上公布什麼重大研究成果,而是因8年前論證萊克多巴胺對人體有害而反萊牛,並受邀至民進黨“立院”黨團說明萊劑危害;8年後以同樣的理由反對萊豬,卻被民進黨政府轄下的“衛福部”食藥署,依據《食安法》46-1條:“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提告。
姑且不論萊豬尚未進口,“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尚未發生,提告有些牽強,即使是數據上引用有誤,難道一定得動用“國家”機器來解決嗎?食藥署署長對此表示:“難道我們政府,要放任他一直講嗎?”,真是“政府好大、人民好怕。”蔡英文不是許諾若政府聽不到人民聲音,可以掀桌嗎?曾幾何時,百姓連說話的權利都沒有了,不能“放任他一直講”,是什麼樣的執政心態?
民進黨政府始終未曾說清楚的是,若萊豬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影響,為何“教育部”要改契約範本防萊豬進入校園、“國防部”宣布採購均為“國產”CAS標章優良產品、體育署國訓中心強調只會採購“國產”豬肉、退輔會要求所屬榮家等所有榮民養護單位,在採購契約上註明豬、牛都必採購當地食材?更遑論現有106個國家禁萊豬進口,包括民進黨最敵視的中國大陸。
若按《食安法》46-1條的標準,前“行政院長”發言人丁怡銘早就應被判刑,因他誣指台北市牛肉麵冠軍商家使用萊牛。這已明顯觸犯“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牛肉麵冠軍商家的營收,然而他不僅未按同樣標準被告,且被民眾檢舉後赴中正一分局作筆錄時還爆出受禮遇訊息。“雙標黨”已經不足以形容民進黨政府,加上“變本加厲”也只是剛好而已!
過去民進黨宣稱要百分之百言論自由,並多次發動群眾要求廢除刑法100條“內亂罪”。雖然最終刑法100條未被廢,但至少“內亂罪”條文已被修正,讓政府不再能輕易以“國家安全”為名,鎮壓單純的政治言論。不料當初竭盡所能要維護言論自由的民進黨,執政後忘卻當初的理想,透過修改“國安五法”、制訂“反滲透法”來箝制言論自由。明顯是以維護言論自由為名,實在取得政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