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文燦。(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7月12日電/民進黨籍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桃園市長任內土地開發案涉貪,桃園地方法院昨日第三度開聲押庭,檢辯雙方經過4小時激烈攻防後,地院裁定羈押禁見,震撼政壇。據報導,關鍵原因是檢方拿出殺手鐧,指鄭文燦在7月5日應訊前的當天上午,就用LINE傳送案件資料給祕書,可見鄭文燦早就有管道得知檢察官偵辦內容,還事先擬妥答辯方向。這項證據讓桃院法官塗偉俊最後同意裁定羈押禁見。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桃園地檢署偵辦鄭文燦涉嫌收賄案,先前曾兩度簽結,結果這次在聲押庭時大為不利,成為辯方力主應駁回羈押的利器。昨日聲押庭中,鄭的律師多次強調,檢方已經2度簽結,代表檢方也認為犯罪嫌疑不足,且檢方提示證據除了廖男出入市長官邸畫面、掛線錄音的譯文,沒有其他有力的新事證,檢方根本是從其他被告的供詞認定鄭文燦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