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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文傳會主委李彥秀。(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9月20日電/就37名死刑犯認為死刑主張“違憲”,而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0日宣判,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中國國民黨文傳會主委李彥秀直指,此次“憲法法庭”的結果,代表台灣將邁入“實質廢死”時代。
死刑為刑法主刑之一,但法院4年來沒判過死刑,“法務部”也4年未執行槍決,民進黨政府遭質疑實質廢死。待槍決的37名死囚主張死刑侵害人性尊嚴、生命權,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今判刑法“僅得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下,才可以判處以死刑。
“憲法法庭”對於刑法第348號第一項規定的唯一死刑規定,認定不符合“憲法”罪則原則,與“憲法”保障生命權意旨有違。另外,對於被告犯罪者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則不得處與死刑。
對於這樣的“釋憲”結果,國民黨20日表達遺憾。國民黨表示,“憲法法庭”透過空洞、適用不易的“犯罪情節屬最嚴重”,加以死刑判決應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達到“實質廢死”目的,與絕大多數台灣人民感受有相當大的落差。
國民黨強調,民進黨在黨綱的《自由人權》章節直接寫明,“研議廢止死刑的可行性”。同樣直指民進黨廢除死刑的終極目標。這次“釋憲”結果幾乎宣示實質廢死,彰顯民進黨恐怕仍會以分階段的方式,不顧民意反對,逐步推進廢除死刑。
國民黨指出,廢除死刑本來就是立法工作,更是政治問題。大法官的判決結果,雖然縮限範圍,但已經明確證明“死刑合憲”。民進黨主張廢除死刑毫無“憲法”基礎,應該清楚表態對於死刑態度,並修改廢死黨綱。尤其,賴清德身為民選“總統”,更應有明確態度,而並非用尊重“釋憲”結果,一筆帶過。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李彥秀表示,目前死刑定讞與執行本有嚴謹程序,並賦予被告充分救濟途徑,自2020年3月31日判決沈文賓死刑定讞、同年4月1日槍決翁仁賢後,已逾4年零判死、零執行。現行審判實務中,對被告人權早已有非常完整保障,確定判決經過各審級法院一再檢視認事用法之合法性、合理性與正當性,審認被告犯罪動機與目的具特別可非難性、犯罪手段為特別殘酷、對社會秩序具嚴重破壞及危害性,而可證立死刑制度並無不妥。“憲法法庭”判決看似進一步保障被告人權,但在修復式司法成效依舊不彰的今日,欠缺配套的“憲法”解釋,不過是再次深化死刑存廢議題的社會對立,更是讓問題治絲益棼。
李彥秀分析,“法務部”在“釋憲”辯論時提出,近5年476件殺人案,衹有1件判死定讞,代表死刑案件極為嚴謹,死刑為不得已的最後手段。但“釋憲”案的縮限解釋不但畫蛇添足,更是身為最高司法機關,卻否定司法制度嚴謹性,恐怕衝擊基層司法部門信心,一再增加的門檻,更是影響承審法官依法判決死刑的心證,恐怕等同於實質廢死。
李彥秀進一步解說,此次“憲法法庭”判決結果,代表台灣將邁入“實質廢死”時代。37名死囚皆得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預期有極高可能“檢察總長”將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進而撤銷原死刑判決。屆時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須一致決維持死刑,否則僅能退而求其次改判無期徒刑,依現行規定25年便可申請假釋。
李彥秀強調,“憲法法庭”博得名聲與歷史定位後,死刑經合憲性限縮解釋所衍生例如事實審法院如何認定“犯罪情節屬最嚴重”、無期徒刑制度如何檢討調整,不過是不負責任的將問題丟回普通法院與立法者。不僅讓司法者遭受恐龍法官、象牙塔裡法匠之譏,更讓司法與人民相形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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