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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世芳。(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1月7日電/台“內政部”將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中華統一促進黨(統促黨),統促黨主席張馥堂昨表示將提申訴。“內政部長”劉世芳7日表示,長久以來統促黨重要成員有危害台灣、“中華民國”存在,是由“內政部”聲請解散與否的判決,而非張說的行政處分。聲請書部分目前多方蒐集證據中,“證據慢慢浮現中。”
統促黨被“內政部”認定犯罪成員破百人,以顯有危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為由,將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政黨。“憲法”法庭尚未收案,可望成為首件主管機關聲請解散政黨案,而因“司法院”前院長許宗力等7名大法官卸任,如今大法官僅剩8人,依法得有6票同意才能判決解散。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開“國土計劃法修正草案”第一次初步審查會議。劉世芳會前受訪時表示,台灣的民主社會都知道,政黨不應該有惡性發展,統促黨長久以來危害“中華民國”的存在,且對民主“憲政”秩序有很大戕害,因此依政黨法25、26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聲請由“憲法”法庭判決是否解散。
而統促黨主席張馥堂說應針對成員,而非針對政黨。劉世芳說,張馥堂提到的是屬於行政處分,但長久以來統促黨重要成員是否收受對岸敵對勢力資金,對“中華民國台灣”的存在有危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有戕害之虞,是由“內政部”聲請由“憲法”法庭作解散與否的判決,而不是張馥堂所說的行政處分。
至於聲請書何時送出?劉世芳表示,現在正蒐集多方證據,最近是嘉義地檢署提到,有統促黨重要成員收受中國資金約新台幣7400萬元,在台灣從事跟政黨政治發展不符的要件,這類證據“慢慢浮現中”,而不是刑案判決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