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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華網:馬洩密案無罪定讞 難阻政治追殺
http://www.CRNTT.com   2019-07-14 08:37:49


馬英九
  中評社香港7月14日電/馬英九被起訴洩密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日前以檢方舉證不足,維持一審無罪結果,全案無罪確定。大華網路報今天專欄文章說,這個判決固然還給馬英九清白,但對他的政治追殺仍未停止,司法能否始終保持獨立?恐怕還在未定之天。 

  检方起訴洩密案的理由是,馬英九在二0一三年八月卅一日,將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向他報告,關於“立法院長”王金平司法關說案的偵查報告,洩漏給“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九月四日再教唆黃世銘將報告交付江宜樺,涉犯洩密等罪。一審法官認定馬英九雖有洩密,但是行使“憲法”第四十四條“院際調解權”,可阻卻違法,判決無罪;二審則認為,本案並無“院與院之間的爭執”,馬英九也未召集院際調解,罪行明確,改判四月徒刑;“最高法院”今年一月撤銷判決,發回高院更一審。 

  高院判決書指出,黃世銘的行為不能混淆成馬英九的行為,更不能誤導成馬英九藉“總統”身分,違法操控取得秘密資訊和個資,進而引申為馬英九危及檢察體系的外部獨立性,違法傳遞、利用柯建銘個資,損害資訊取用法制化;同時“總統”不具通保法洩密罪的犯罪主體身分,馬英九既沒有職務行為,也不是黃世銘共犯,又未透漏柯建銘的隱私資訊,自然不構成洩密;另外,黃世銘提供江宜樺報告內容及交付文件,並非馬英九唆使。基於這些理由,合議庭認定,檢察官起訴的各項事實,不是犯罪構成要件不足,就是無法證明,因此判決馬英九無罪定讞。 

  如此結果,對於馬英九當然十分欣慰。他為了維護司法獨立,處置司法關說醜聞,卻反被依洩密罪起訴,纏訟兩年多,終於討回公道。而對起訴此案的台北地檢署,卻形同被公然打臉,因為針對本案,北檢花了六個月時間,開了一百多次會,其目的就是要將馬英九繩之以法,如今卻被認定“舉證不足”,當然難以善罷甘休,日前就揚言,將把馬英九歷來答辯書狀等相關訴訟文件,彙編成冊,公諸於世。 

  平心而論,追查犯罪是檢察官天職,但舉證論述必須要經得起考驗,更何況審判權在法官,豈有上訴駁回就痛批法院草率,還要公開訴訟文件之理?難道只要檢察官起訴,法院就必須照單全收,一律判罪?何況此例一開,以後判決確定後,當事人可否要求檢方也公開所有相關文件,“接受人民及歷史最嚴厲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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