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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中評社 洪德諭攝) |
紓困方面,羅秉成指出,受疫情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的產業、事業、醫療機構,得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予以紓困、補貼、振興措施,及對其員工提供必要協助。
至於罰則方面,羅秉成說,哄抬價格無故囤積將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以下罰金,罹患或疑似患者不遵指示有傳染他人,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200萬以下罰金。散播疫情謠言足損害公眾他人,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300萬以下罰金,罰則部分自條例公布日施行。
羅秉成強調,這次條例經費上限為新台幣600億,“立法院”通過特別預算前,部分經費得報“行政院”同意後先行支付。
對於草案,蘇貞昌指出,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會請“衛福部”及相關機關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相關授權子法請各機關提前預為準備,於本條例三讀通過後,2週內即完成相關作業程序並辦理發布。
另外,蘇貞昌說也將在最短時間內(下次院會、2月27日)提出新台幣600億元為上限的特別預算,送請“立法院”審議,希望能發揮即時雨的功能,相挺產業度過難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