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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丹丹:全國人大311決定為香港實現良政善治創造了前提條件,也開啟了香港“一國兩制”實踐的嶄新篇章。 |
中評社香港3月17日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國務院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連績幾日在香港舉行座談會,廣泛聽取香港特區政府和香港社會各界就落實全國人大關於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決定(人大311決定)的意見和建議。廣東省政協委員,香港中國商會創會會長陳丹丹應邀出席17號上午舉行的座談會,並在會上發言。
陳丹丹指出:中央出手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是在憲法和基本法的制度框架內嚴格依法進行,在國家層面完成對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訂後,香港將據此對本地有關法律作出相應修改,“決定+修法”分步推進和完成,充分體現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與尊重香港特區管治權的有機結合,符合程序公義。全國人大311決定為香港實現良政善治創造了前提條件,也開啟了香港“一國兩制”實踐的嶄新篇章。
陳丹丹分析香港的現狀:
——整體經濟結構單一,抗風險能力弱。香港經濟過分集中在金融、地產、旅遊零售等產業上,抵禦風險的能力不足,一旦遇上金融風暴、大型疫情等外圍因素衝擊,經濟和就業就會應聲遭到嚴重打擊,復甦的態勢也基本要依賴外部環境的逐步改善。
——房屋問題嚴重制約年輕人發展空間。香港土地供應長期跟不上發展所需,住房問題始終都是最沉重的負擔,也嚴重制約了香港年輕人的發展前景和成長空間。
——政治紛爭嚴重綁架民生議題。近些年來,香港的泛政治化已經到了綁架一切民生的地步,幾乎所有事關香港發展的的決策都被貼上政治標籤,推進工作常常陷入進退兩難的窘境。
陳丹丹認為,從制度上排除危害國家、損害香港利益的居心叵測者,利用選舉漏洞混入管治架構,從源頭扭轉議會極端政治化的不正常局面,徹底打破社會泛政治化和空轉困局,維護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提升行政、立法、司法機構的運轉效能,是解決香港居民最為關注的住房、就業等重大民生問題的根本基礎和前提條件。
她又提出具體建議如下:
第一:用明晰的法律語言界定“愛國者”的定義。
愛國者治港是一個原則性表述,在具體的實踐層面容易引發紛爭。建議用明晰準確的法律語言界定“愛國者”的定義,一旦出現爭議,就可以根據明晰的定義,衡量判斷引發爭議者的行為舉止、公開言論,是否符合愛國者的標準。
第二:為有能力有魄力有深厚家國情懷的愛國者打通進入管治團隊架構的一切障礙。
只有那些勇於承擔責任、有能力締造公平正義經濟民生結構,有助於建立保障弱勢群體利益管理制度的人,才能實現中央提出愛國者治港的真正意圖。建議全面梳理現行進入管治團隊架構的所有條件和準則,摒棄一切阻礙有能力有魄力有深厚家國情懷的愛國者進入的限制條件。
第三:建立起與国家部委及省(直轄市)政府之間的官員“掛職”機制。
通過選舉制度完善,讓有能力的愛國者進入管治架構,還需要從中央層面建立起治港人才能力提升的長效機制。既然是一國兩制,這個機制就應該納入一國大局考慮,比如香港的三司十三局主要負責官员可以和國家對口部委、相關省、直轄市建立起短期或中長期的掛職機制。此舉不僅可以為香港儲備一大批極具才干和政治素養的治港人才,也可從源頭激活香港現有的人才遴選機制。
陳丹丹表示,“十四五”規劃為香港帶來的巨大機遇已擺在面前,相信隨著選舉制度的完善,愛國者治下的香港社會,一定能凝神聚力謀發展,把握好“十四五”重大機遇,把國家所需與香港所長結合起來,把祖國支持與自身努力結合起來,切實開創香港更加美好的未來。香港中國商會也一定一如既往發揮商界力量,堅定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