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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林鄭月娥5月18日記者會全文
http://www.CRNTT.com   2021-05-19 00:24:47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8日會見傳媒(中評社 沈而忱攝)
 
  我留意到有些西方媒體又藉此攻擊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事實上,這不但不會影響或削弱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反之希望更能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就是沒有人可以利用我們的金融體系進行危害國家安全或政治性的行為,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香港的安全。
 
  第三方面是土地。現屆政府對於土地問題的重視是無庸置疑的。當然每一屆政府在土地供應方面會採取不同策略,有時當屆政府喜歡用一個被形容為“揼石仔”的方法,逐塊逐塊土地研究;有一些政府,包括本屆政府,認為要為長遠謀劃,必須開拓新的土地,不只是把單幅土地由一種用途變成另一種用途,因為最終都會沒有土地,而且每一次改變用途也會令可以享用其原有用途的市民反對,甚至會很失望,無論大如郊野公園、小如地區內的休憩空間,這方面我都有親身感受,因為我多年都是負責土地供應的工作。
 
  大家的策略不同,效果亦有分別,並不存在快或慢的簡單評估,最終是要看成效,而土地供應的成效往往並非一蹴而就,很多時都是“前人種樹、後人乘涼”,因為需要一段很長的時間開拓土地,所以單看某一個日子或某一個供應數字而作出結論,往往都是有偏頗。特區政府,包括我本人,我在《施政報告》提出會在我的層次督導由財政司司長負責的土地供應工作,發展局局長差不多每星期都談及土地供應的工作。至於用《收回土地條例》這把“尚方寶劍”收回私人擁有的土地,亦是一種很破格、很有突破性的措施,但進行這項工作也須要符合一些條件,否則我們就會被批評為有違受《基本法》保障的私人權益。發展局的同事已經很努力篩選符合資格,即原本已被規劃作高密度發展的土地,然後研究為何有關發展不能成事,是否到了某個階段,針對這些未能發展的土地,政府有理據可以介入。日後若我們受到司法挑戰,這些都是需要在法庭闡述的理據,因此同事們需要時間和空間進行這些籌備工作。我們已經開展了有關工作,我相信我們會繼續按著這種客觀和可滿足《收回土地條例》要求的法律手段,開拓和爭取更多房屋用地。
 
 記者:林太,你好。我想先跟進前特首梁振英先生所說,我引述他說——現在有很多公務員有時候沒有做到“do it or die”的要求,一份文件在政府部門之間傳閱需時數周的情況很常見——你自己作為一個公務員和曾任發展局局長,你有沒有東西需要為你的公務員同事平反?為了土地、房屋,是否就可以犧牲程序公義?還有操作上的問題,假設一個全國政協副主席要參選特首,他是否要辭去國家職務?第二,跟進六四集會,剛才你說一些speculation你不評論,但始終政府都沒有一個清晰說法,到底在國安法通過之後,今年參與六四集會或呼喊“結束一黨專政”,是否違反國安法?對於可能住在銅鑼灣、天後或當日想去維園的市民,到底他們面對著一個甚麼刑責,可能是未經批准集結或是會煽動、顛覆?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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