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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亞太研究中心秘書長李風(中評社資料圖) |
中評社香港10月30日電(記者 沈而忱)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日前表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凡是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的“台獨”頑固分子必將受到嚴懲。對此,香港亞太研究中心秘書長李風對中評社指出,用法律手段處理“台獨”勢力,是正義、必要的措施,代表了包括台灣人民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意志,符合兩岸人民共同的利益和期盼。
在10月27日在國台辦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問及有關部門最近或將就懲辦“台獨”分裂勢力進行專門立法。發言人回應稱,“台獨”分裂是祖國統一的最大障礙,是民族復興的嚴重隱患。堅決打擊“台獨”頑固分子,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應有之義,也是保障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應有舉措。凡是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的“台獨”頑固分子,包括那些操弄“修憲謀獨”和為謀“獨”打開方便之門的挑頭分子,必將受到嚴懲。
“用法律手段處理‘台獨’分子,是一個非常正義的行為,代表了包括台灣人民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意志。”李風說,只有儘早針對‘台獨’勢力作出處理,祖國統一才有保障,而法律手段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環。這也表明大陸有能力懲治“台獨”勢力。
李風提到,就懲辦“台獨”分裂勢力進行專門立法符合台灣人民的福祉。“台獨”勢力是造成兩岸關係緊張對立的始作俑者,令台海形勢處於極度危險的狀態。台灣的主流民意是求和平、求穩定、求發展。“台獨”分子明顯錯判了民意,也錯判了大陸反對“台獨”的堅定意志。他們窮盡一切辦法謀求獨立,以“民主”、“共同價值”為藉口,爭取美日歐澳等國極右勢力的同情,並以此綁架島內民意。在這種歷史關頭,大陸出台一個針對“台獨”勢力的法律,有極大的必要性,亦有極重要的現實意義,是對台灣人民的一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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