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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選舉制度與香港新時代發展——第六屆‘一國兩制’與香港基本法研討會”20日香港舉辦(中評社 張心怡攝) |
第二是三個“放棄”,首先要放棄單單為自己的選民考慮,為了他們的利益而阻擋對全港的利益。其次是放棄對選民講他們喜歡聽的話,從來不向他們分析問題、解說問題。最後是放棄永遠批評的台獨,將一切問題都推給政府,要知道批評容易建設難。
最後是三個“有為”,首先要有為地為選民服務,走入群眾,對他們關心的事情事事上心;對他們不了解的事傳達信息和解釋。其次要有為地與政府部門溝通,將民間的訴求解釋、反映給政府官員,這其中需要政府與立法會之間的合作,因此兩者之間需要有互信和互諒的精神。最後要有為地落區,深入不同的界別和校園,將愛國的意識、國家的成就及困難、香港在國家發展中的定位,實事求是地講給社會人士,尤其是青年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