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7日電/網評:支持新個體經濟發展 要向服務要保障
來源:東方網 作者:丁慎毅
7月15日,國家發改委等13部門發布《關於支持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 激活消費市場帶動擴大就業的意見》,明確鼓勵發展新個體經濟,進一步降低個體經營者線上創業就業成本,支持微商電商、網絡直播等多樣化的自主就業、分時就業。大力發展微經濟,鼓勵“副業創新”。
靠什麼來支持?這是網友們議論最多的問題。《意見》提出持續加強統籌協調,有效釋放改革活力,堅持包容審慎監管,積極營造良好氛圍。總之一句話,支持新個體經濟發展,要向服務要保障。
以網友留言中談到較多的微商、直播帶貨和“副業創新”為例。用網友的話說,所謂微商就是線上擺攤,直播帶貨就是電視購物的互動版,“副業創新”就是兼職從“挖空身體”轉向“挖空心思”。看起來並不複雜,但是創新模式變了,政府服務就要跟著變,這同樣需要創新來支撐。
就微商而言,網友反映最多的是微商不誠信、產品質量不敢保障、忽悠完人就拉黑。線下擺攤由城管監管服務,還能找到人,而微商誰來管?能不能也像線下擺攤那樣,維權可以直接找到線上城管?微商銷售的產品不合格,根據一般商品三倍賠償,食品十倍賠償的辦法,微商是否能賠得起?這就需要相關部門打通權力界限,制訂“微商經營管理辦法”,在經營品種、維權機制、稅收減免等方面予以明確。只有消費者信任微商,微商才能行穩致遠。
就直播帶貨來說,網友擔心的是自己幹主播會不會賠本賺吆喝。這並非杞人憂天,經濟日報對電商直播產業鏈現狀調查顯示,多數主播掙不到錢。一個人根本玩不轉,必須依靠團隊。整個產業鏈比較長、環節多,哪一環掉鏈子都會影響結果。而從分成來看,一場直播傭金一般為銷售額的20%至30%,其中,直播平台要扣除6%左右服務費,電商平台再扣除10%左右,最後主播拿到手中的錢可能不到10%。剩下的這點錢再由整個團隊來分,到手的可能就是一份外賣的錢。那麼,政府在支持民眾搞直播帶貨的時候,能否先有相應的創業補貼或無息貸款,能不能與直播平台和電商平台協商抽成少一點,這些都是想從事直播帶貨的人所面臨的實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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