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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立委”張其祿。(中評社 鄭羿菲攝) |
中評社台北8月3日電(記者 鄭羿菲)針對民進黨“立委”蘇震清等朝野立委涉入SOGO收賄案,台灣民眾黨“立委”張其祿3日受訪時表示,有關“立委”財產申報,或陽光法案,在法制上應再精進一點。
至於傳出蘇震清4年財產暴增到新台幣7528萬元,張其祿說,這也是與薪資不符、財產來源不明的問題,在體制上應該要有公費選舉的空間,否則選舉要花費龐大金額,後來又導致“立委”或相關人士跟財團等弄這些事。
檢調追查朝野“立委”涉嫌收賄,7月31日大動作搜索“立委”辦公室,民進黨“立委”蘇震清、中國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廖國棟、時代力量主席徐永明、無黨籍“立委”趙正宇等人都傳出涉入SOGO案貪污。蘇震清的財產在2016年民進黨執政後,從新台幣679萬元暴增到新台幣7528萬元,也因為侄子蘇震清捲入涉貪,也導致“總統府”秘書長蘇嘉全請辭。
張其祿3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立委”財產申報、陽光法案還能再更精進一點,目前申報體系主要是公職人員本身與配偶、未成年子女,但若要隱藏都有其可能性,在整體陽光法案的配套尤其是財產申報,或不明財產來源,都還可以做補正,讓制度更完整,一來也是保障合法的公職人員,二來也藉著陽光揭露,讓比較不法的動作能被看到。
張其祿說,非常重要的利益迴避原則,相信所有公職人員包括“立委”還是有相當大的影響力,不管是本身或家屬、相關人員、團體的事業,是不是有效能利益迴避,與政府的標案、包案等都需要有更公開透明的機制揭露。
至於蘇震清財產暴增,張其祿指出,這也是跟薪資不符、財產來源不明的問題,外界也常常詬病,為什麼選“立委”要花很多錢,好像為了政治選舉要花費龐大金額,後來又導致“立委”或相關人士跟財團等弄這些事,因此在體制上應該要有公費選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