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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2月26日電/大陸多年來挖角台灣科技研究學者赴陸進行研究、擔任長江學者或參加千人計劃等。“教育部”日前對台灣大學化工系教授李篤中處以罰鍰30萬元。對此,“監察委員”賴振昌、葉大華、蕭自佑及蘇麗瓊認為與實際赴陸人數恐有落差,26日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們表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1第1項第1款規定,台灣地區人民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與大陸地區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構)團體等,有任何形式之合作。
他們強調,過去曾傳出台灣多名學者遭中國以長江學者、千人計劃等名義吸收,赴中進行教學或研究,“教育部”卻僅對李篤中教授遭檢舉而進行調查,與實際赴中人數恐有落差,且調查結果對李員赴中獲得之收入多寡並未交代,相關罰鍰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制度面尚須加以探討。
他們指出,“教育部”對本案之調查處理情形為何?有多少學者涉入?涉入情節是否重大?實有深入調查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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