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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信文。(中評社 方敬為攝) |
中評社台中3月13日電(記者 方敬為)蔡政府高度防範大陸企業挖角台灣半導體人才,擬加嚴法令限制。彰化師範大學企管系教授王信文接受中評社訪問表示,專業人才有就業市場流動的自由,只要不違法,人才流動都是正常的,政府出於“國安”考量祭出禁令,有其合理性,但仍需要在人才的就業自由之間取得平衡。且他認為,論技術保護層面,不只有人才赴陸需要禁止,照理說連歐美日韓也要防範。
王信文指出,蔡政府目前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針對大陸科技產業違法設立公司祭出法辦,尚屬合理,但往後若進一步針對台灣人才赴陸發展提出限制,某種程度限縮人民的工作選擇權。若要管控半導體人才流通,要有全面性的作為,假設只針對單一地區的人才挖角,從技術保護的角度來看,絕對是不足的,但若要全面禁止人才向外移動,就會剝奪人民自由選擇工作的權利,要如何權衡,考驗政府施政智慧。
王信文,交通大學管理學博士,現任彰師大全球創意創新創業暨管理科技研究中心主任、全球管理暨服務科學評論主編,曾任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調研學者、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訪問學者、美國加州大學爾灣分校短期研究員等職,研究專長包括國企跨境電商策略、大數據行銷決策、區塊鏈與金融科技投資決策、資通訊5G整合與智慧機械等。
大陸半導體企業“比特大陸”在台子公司“智鈊科技”與“芯道互聯”,日前遭台灣檢調以涉嫌未經許可設立公司調查,稱兩家公司3年來挖走台灣200多名工程師替陸工作,負責人遭以涉嫌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送辦,蔡政府並擬加嚴《營業秘密法》,以及修正安全相關法案,遏止科技人才外流大陸,兩岸上演人才攻防戰。
談到科技業跨海獵人頭的狀況,王信文表示,早已行之有年,不只是大陸,包括歐美日韓皆有,台積電的梁孟松赴韓國三星、中國中芯任職就是很有名的案例。其實科技業的產業保護,包括公司法、商業法、營業秘密法等都有相關規定,所以在業界中,高階工程師、高管、主管、智財工作者、資深員工等,一般都會簽署所謂的“競業禁止合約”以及“營業利益保護合約”。
因此,企業在進行人才挖角時,通常會避免觸犯相關規定,也就是說,會等到競業條款的時效期過後,再行遴聘。以免訴訟等問題纏身。
王信文表示,以這次的案例來說,因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針對大陸半導體科技業來台設立公司有禁止規範,所以這次的狀況是在於公司設立本身有問題,但是在挖角人才方面,假如沒有違反“競業禁止合約”以及“營業利益保護合約”,獵人頭的行為本身是沒有疑慮。假如真的違反保密合約,相信那些被挖角的科技公司早就提起相關告訴,不會有上百名工程師輕易跳槽。
王信文提到,跨國企業在國際間透過人力資源公司、獵人頭機構挖角人才,早已屢見不鮮,人民本來就有工作遷移的自由,工作選擇權受到法律保障,所以人才有權利去移動,只要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這都是很常見的現象,科技產業也是如此。
因此過去就有從台積電離開的高級主管,移往韓國、中國相關的大學或半導體公司工作,案例大有人在。王信文表示,其中當然有一些因為違反商業保密時效,遭企業追訴,但也有符合規定而轉換企業服務的人才。所以面對人才流動,應該是將政府的角度、企業的角度、人才工作權的角度,相互統整並取得一個適當的平衡點,才是健康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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