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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藍營羅智強3人不起訴 蘇嘉全:難以置信
http://www.CRNTT.com   2021-07-27 15:25:51


蘇嘉全。(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7月27日電(記者 黃筱筠)蘇嘉全去年在擔任“總統府”祕書長時,遭中國國民黨四名黨務主管指控其在印尼貪汙圖利,遂提告誹謗等罪,今日傳出四名被告均不被起訴。對此,蘇嘉全今日發出聲明表示,檢察官以“日期誤植電報為真”,做為不起訴的理由,令人百思不解,難以置信。他強調,這一結果無疑是對其一生清白,再次造成嚴重的侵害,將會向檢方提出再議,盼能杜絕惡意羅織名目造謠抹黑的政壇歪風。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王育敏、革實院長羅智強、副院長游淑慧去年公布“外交部”揭密電報,質疑蘇嘉全和姪子、民進黨“立委”蘇震清,2017年曾排除外館接待、私訪印尼高層,“圖謀個人私利”,蘇怒控王等人拿“假資料”、“幻想文”抹黑涉嫌妨害名譽,王等人反控誣告,台北地檢署27日偵結,這份印尼外館發回的密電是真的,只是時間寫錯了,全部不起訴。

  針對案件本身,蘇嘉全提出六點說明 :

  一、 去年7月份,國民黨四位黨務主管,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惡意指控本人在擔任“立法院長”時勾結仲介揚運集團,挾公營事業前往印尼貪汙謀利,當時即使本人很快透過新聞稿、社交媒體對外公開說明,前往印尼僅僅只是為了選後謝票,根本無關任何私人利益,甚至當地台商後援組織也出面聲明,清楚交代本人在當地的行程與接待安排,此四人卻依然故我,於記者會及政論節目中不斷惡意繪聲繪影、羅織罪名,故本人只好提告誹謗以自證清白,全案正式進入司法程序。

  二、 今年一月份,“外交部”駐印尼代表處針對本案去函台北地院說明,函中除了釐清該份密電日期誤植外,更清楚指出該電報被引申為指涉本人從中牟利並“非本處電報之本意”。此外,電報中也明白表示,提到有關本人到訪印尼行程、與揚運集團之牽連,是“代表處同仁自行臆測而生之誤解”。

  三、 今年五月份,“經濟部”公營事業委員會亦去函台北地院,清楚說明包括台糖台電中油台水等公營事業,迄今在印尼尚無任何投資行為,且“並未有任何‘國家’利益遭受損害”,直接證明本人前往印尼無關任何公營事業,更無任何謀利可言。

  四、 即使已有諸多證據證明本人是遭惡意誹謗抹黑,但經過一年的偵辦,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竟稱四名被告“屬於善意發表言論”做出不起訴處分。該密電充斥扭曲惡意的幻想臆測,日期誤植僅僅只是通篇電文中最微小之錯誤,檢察官卻以“日期誤植電報為真”,做為不起訴的理由,令人百思不解,難以置信。

  五、 地檢署不僅全然漠視“外交部”與“經濟部”等相關單位致台北地院函文內容,本人更是自始至終從未接到過出庭通知,難以想像司法調查過程之草率程度,置‘國民’權益於何顧。

  六、 四名國民黨被告明知自身未盡查證義務,漫天扯謊惡意評論,旨在打擊立場不同之政敵,在“外交部”及“經濟部”提出說明後,真相早已大白,卻仍在法庭狡辯開脫,至今不願道歉令人不齒。

  他最後強調,本人一生清白,人格不容毀滅,因此將提出再議。同時呼籲檢察機關應秉持公平公正的態度,勿枉勿縱,對於惡意抹黑的政治歪風,注入司法清流,端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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