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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轉會”。(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1月2日電/“促轉會”審定國民黨“台灣省黨部”文件為政治檔案,限期收歸公有,國民黨拒絕。“促轉會”1日將再度發函給國民黨,告知已觸犯“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規定,最重可處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根據台媒報道,“促轉會”審定國民黨台灣省黨部文件為政治檔案,並限期9月30日前收歸公有。據了解,國民黨拒絕移交檔案,“促轉會”10月8日已發函促請國民黨於10月29日前,依法完成移歸3177筆台灣省黨部政治檔案,但國民黨仍相應不理,未將檔案移轉給檔案管理局。
“促轉會”發言人陳雨凡昨天指出,國民黨台灣省黨部文件系列檔案已被審定為政治檔案,國民黨一直未將檔案原件移歸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促轉會”1日已發函國民黨,提醒國民黨此舉已符合裁罰條例,請國民黨表述意見。
促轉條例第18條第5項規定,“政黨、附隨組織或黨營機構拒絕將“促轉會”審定之政治檔案移歸為國家檔案者,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規定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政黨、附隨組織或黨營機構拒絕將“促轉會”審定之政治檔案移歸為國家檔案者,第一次違規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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