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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伯洋認為,數位平台成為中國大陸對台認知作戰的工具。(中評社 方敬為攝) |
沈伯洋特別提到,網路數位平台,包括抖音、Youtube等傳播社群,是中國對台認知作戰重要的工具,如何透過法令規範平台業者阻擋錯假資訊傳播,是他進到“立法院”後努力的方向。
沈伯洋認為,未來有兩個方向可以推進,首先是要求數位平台業者實質落地,這樣才能受到地方法規的管制。在針對沒有落地的平台業者部分,可以參考歐盟推動的《數位服務法》。
沈伯洋提到,台灣先前引發爭議《數位中介法》就是取經自數位服務法,但因為歐盟很多手段在台灣不適用,才導致數位中介法停擺。他強調,歐盟數位服務法已推行一段時間,台灣政府的責任應該是要知道,數位服務法實行後,哪些案例有成功約束數位平台業者、哪些未能成功、哪些適合台灣的狀況,再稍微重整一下,把它改為適合台灣的法令版本。
沈伯洋認為,立法管制數位平台有其必要。但他要特別說明,相關管制非針對一般使用者,管制的是平台本身。至於一些行為人,例如網紅、直播主的言行,如果已逾越言論自由的分際,自然得受到規範。如果有法律可以約束平台業者,就能夠祭出如停權、關閉等處分措施,減少中國對台認知作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