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5日電/據新華社報導,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24日發布通知,優化調整續貸政策,切實提升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質量。
《關於做好續貸工作 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平的通知》將續貸範圍從部分小微企業擴展至所有小微企業,貸款到期後有真實融資需求,同時存在臨時資金困難的小微企業,均可申請續貸支持。通知同時明確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和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及農戶經營性貸款等均可以續期。
充分考慮現階段中型企業的實際情況和融資需求,通知將續貸政策階段性擴大至中型企業,期限暫定為三年,對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存在資金接續需求的,商業銀行可以參照小微企業續貸政策辦理續貸。
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合理確定續期貸款風險分類,對依法合規、持續經營、信用良好,無欠息逃廢債等不良行為的企業,貸款辦理續期時,不因續貸單獨下調風險分類。同時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完善續貸盡職免責相關制度,優化工作流程,切實為信貸人員鬆綁減負。
金融監管總局表示,下一步將加強督促指導,持續推動續貸政策的落實落地,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提高金融服務水平,有效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