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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顏寬恒。(中評社 方敬為攝) |
中評社台中7月26日電(記者 方敬為)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顏寬恒因為沙鹿豪宅捲入侵占公有地、房產假買賣、詐領助理費等案。去年遭台中地檢署起訴,一審今日宣判,在貪污罪方面遭判處有期徒刑7年10個月、褫奪公權3年。顏寬恒26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強調自身清白,沒有犯罪,痛斥司法被政治干預,他將提起上訴。至於是否因此被國民黨處分停權?他表示,未接到通知,一切尊重黨中央。
顏寬恒與妻子陳麗凌因沙鹿豪宅涉嫌侵占公有地、房產假買賣、詐領助理費等案,去年4月遭台中地檢署依《貪污》、《偽造文書》、《竊佔》等3項罪名起訴。台中地方法院經過一年審理,今年4月辯論終結,一審26日宣判。
在詐領助理費一案,顏寬恒與助理林進福分別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與7年8月、褫奪公權2年;顏寬恒及助理林進福涉嫌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豪宅假買賣一案,張姓女設計師涉偽造文書罪遭判刑4月,顏寬恒胞弟顏仁賢涉偽造文書判刑6月;竊占公有地部分,顏寬恒、陳麗凌、顏仁賢均無罪。
顏寬恒在一審判決後在沙鹿區服務處召開記者會回應。顏表示,有關相關案件對他的指控與判決,感到極度震驚與遺憾。作為“立法委員”,一直都秉持清廉、公正、誠信的原則,努力為人民服務。然而,現如今卻因為一些莫須有的指控而身陷訴訟紛爭,他必須在此表明自身清白,並強調這些指控的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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