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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26日電(記者 黃筱筠)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侵占、背信等罪起訴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檢察官認定柯文哲收受賄賂並侵占政治獻金,向法院求處總計28年6月徒刑。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柯建銘今天回應說,28年6個月等於是無期徒刑,多罪合併執行最多就是判30年,檢方對柯衹有打折一點點,柯文哲等於被判了無期徒刑。
他也說,貪污犯只要沒有繳回貪污所得也不得假釋,對柯文哲來說就是無期徒刑。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也回應,她出身媒體,基隆市長謝國樑都承認長輩有捐錢給柯文哲,許多企業老闆在這次調查,也到台北地檢署,跟檢調陳述要捐政治獻金。證據看得出,媒體寫的都有經過查證。但是對民眾黨來說,可能世界就要破滅,他們因為無法面對現實,只能繼續裝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