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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線步行”行程表。(中評社 雷明正攝) |
李柏毅認為,“釋憲”是地方議員一定要做,因為如果不做,代表地方議員自行閹割權力。地方自治條例本來就要比“中央”法規更嚴格,不能更輕。如果不能把標準拉更高,代表市議員沒有任何作為,形同閹割權力。以後“中央”只要說一句,以後不需要市議員,都讓“立委”決定就好。
李柏毅分析,“釋憲”案因為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是多數,一定會過。希望其他黨籍包含綠營也該出來,不應該只有黨意沒有民意。“中央”直接批評地方法規是違憲,這是打地方議員的臉。應該是先請大法官“釋憲”,而不是片面說違規,這樣那也不需要大法官了,只要“行政院”決定就好,不需要地方自治。子法一定要比母法嚴格,不能更寬鬆。萊豬有健康疑慮,且這是地方議會三讀通過,以立法精神而言是合理的。現在我們更嚴格,就被說違憲,這是很荒謬的。這所維護的不只是市民健康,還有地方自治精神。先把黨籍擺一邊,是地方自治與“中央”打壓的問題。
至於柯文哲市府的態度很微妙,不像其他藍營縣市一樣全力支持議會,又不反對,僅說“尊重”。李柏毅認為,柯文哲本來就一直在第三方,不敢得罪藍的,也不太願意得罪綠的。但以柯文哲現在與民進黨的關係,一定會對著幹。這個事情上面,因為基本上他沒有市議員,市議會決議是自己的事情。但是於公於私,他研判柯文哲都會支持市議會。 |